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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建筑、绿化垃圾实行收集清运的通知

文章来源:[db:来源]  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6-10-31 12:59

各企业:

 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园区企业建筑、绿化垃圾收集、清运和处理工作,推行园区内各企业垃圾规范化摆放、密闭化运输、高效化运行,全面提升园区企业环境卫生管理水平,营造一个干净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,现就垃圾清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各企业做到垃圾无散落、存留和污染,形成垃圾“不出厂不出墙”,确保厂区周围干净整洁。

  二、严禁各企业焚烧垃圾,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私自向河边、绿化带、道路两侧倾倒垃圾,防止产生二次污染。对焚烧垃圾的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三、为了方便企业垃圾清运,开发区提供两家垃圾清运公司采取有偿服务方式进行处理,企业也可自行进行清运、处理。



武清开发区安全发展部

2016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