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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区民营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民营经济

文章来源:[db:来源]  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7-02-13 13:04

区内各民营企业:

  现将《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兑现活动的通知》(武民营办【2017】1号)转发给你们,请符合条件的企业(已申报过相关政策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)认真组织材料,于2017年3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开发区企业管理部。

  联系人: 薄国兵  82109675

2017年2月13日



 

附件:

2016年度武清区民营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
天津市武清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