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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清开发区关于转发《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天津市

文章来源:[db:来源]  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7-12-06 10:46

开发区各企业:

  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,切实消除高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,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。现将区安全监管局转发的《天津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》(武安监[2017]34号)转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附件: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《天津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武清开发区安委会
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

附件:

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《天津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